各学院、单位:为促进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35号)(附件1)文件精神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浙江省大仪设备管理服务协作平台”应用的通知》(附件2)要求,财政资金购置的单台(套)价值3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必须加入浙江省科技大脑开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