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盘活功能损坏的大型仪器设备,提高使用效益,学校每年组织开展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维修补贴申报工作。维修补贴仅用于大型仪器设备原有功能损坏的修复,不包含新功能开发和技术升级改造、仪器日常运行维护的耗材费用等。原则上上一年度已获得维修补贴的仪器设备,当年度不可申请。
申请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维修补贴的仪器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列入学校固定资产台账,单台(套)设备账面原值在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且该大型仪器已实行开放共享有偿使用收费;
2.已加入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或温州医科大学大型仪器共享网络管理平台管理;
3.在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及温州医科大学大型仪器共享管理系统内基本信息准确、完整,仪器状态更新及时的大型仪器设备。
维修补贴额度为实际维修金额的10%-60%,原则上对院级平台每台设备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5万元,不足的部分由大型仪器设备所在单位自筹经费解决。自筹经费可由所在单位从大型仪器有偿使用收入分配至院级平台的仪器维护运行经费中解决。
为保证维修补贴使用效益,鼓励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维修补贴优先支持管理规范、开放共享程度高、使用效益突出的大型仪器设备,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有效推动大型仪器收费标准制定、入网共享管理系统、推行有偿使用收费、积极组织共享服务数据填报等开放共享工作的二级单位。
联系人:王老师、吕老师
联系电话:88832480、8832973
地址:生物医药科研楼南六楼A619
附件: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维修补贴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