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组织、申报、复核,现将2023年上半年温州医科大学校院两级平台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第二批)予以公示,涵盖的单位有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药学院、口腔医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基础医学院、实验动物中心(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2日。
广大师生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名向科研实验中心提出。
地址: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生物医药科研楼南楼604室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77)88832494
附件:2023年上半年温州医科大学校院两级平台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汇总表(第二批)
科研实验中心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