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一网办”“一指办”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浙江省科技厅将于9月25日至9月27日组织相关人员对我校大仪物联网传感器进行集中安装、巡检,请各学院、部门(单位)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已装物联网传感器的大仪运行数据会通过传感器上传到浙江省大仪开放共享平台,运行数据作为大仪机时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各仪器管理员对已安装传感器的大仪逐一检查、核实,确保每台仪器传感器已连接,核实每台已装传感器大仪运行数据(附件1、附件2已点对点发送给各学院大仪共享联络人);如有报废仪器需拆除传感器,或已安装的传感器有监测机时不准、硬件损坏、无法连接等问题,请填写《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物联网传感器巡检问题反馈表》(附件3),以便省科技厅核查、检修;如有新增物联网传感器安装需求,请填写《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物联网传感器安装汇总表》(附件4)。
物联网传感器属于国家财产,各相关学院有责任对已安装的物联网传感器进行保护和保管,如有损坏或者遗失的将由所在学院进行赔偿,具体赔偿金额根据省大仪办规定执行;如大仪已经报废,各相关学院对物联网传感器的保管负主体责任,不能随意丢弃,直至省大仪办回收。
各学院、 部门请于2023年9月22日下午17点前报送附件3、附件4电子版至科研实验中心邮箱:kysyzx@wmu.edu.cn。联系人:科研实验中心郑老师、庄老师,联系方式:0577-88803918、0577-88192610。
科研实验中心
2023年9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