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入驻单位:
为了提高生物医药科研楼内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实验室和实验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管理出效益的目标,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安全管理示范实验室和优秀安全管理员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安全管理示范实验室:生物医药科研楼内各实验室(南楼开放实验室以课题组为单位)。
楼层优秀安全管理员:生物医药科研楼内连续一年及以上从事各楼层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专(兼)职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 安全管理示范实验室评选条件
1.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各项政策方针和文件精神,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实验室的安全制度、实验守则、工作规范、岗位职责等各项制度健全,特色鲜明,执行严格。
2. 特种设备专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明确,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及原始档案完善。
3. 实验室人员组成结构合理,岗位职责明确,稳定程度高,协同能力强,能高质量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4. 实验室布局科学合理,仪器设备承重、用水、用电符合要求,摆放整齐,预留了规范的消防疏散通道。
5. 实验室安全环境良好。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整改,安全设施和应急措施完备,安全警示标识清晰明确,妥善环保处置各类废弃物。
6. 评选年度内无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
(二) 优秀安全管理员评选条件
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条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负责,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饱满。
2. 热爱实验室工作,努力钻研业务,团结协作。评选年度内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无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
3.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演习等各类安全活动,高质量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4. 积极配合部署所分管楼层实验室信息化工作,分管楼层实验室基础信息齐备,全面启用安全检查系统、化学品管理系统,实现实验室日常运行的智能化管理。
三、评选时间
评选时间:2023年11月,具体申报材料另行通知。
科研实验中心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