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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生物医药科研楼安全管理示范实验室和楼层优秀安全管理员评选的预通知
  • 作者:科研实验中心  编辑:孙彬淑  来源:   浏览:; 时间:2023年02月17日 10:09
  • 各入驻单位:

    为了提高生物医药科研楼内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实验室和实验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管理出效益的目标,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安全管理示范实验室和优秀安全管理员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安全管理示范实验室:生物医药科研楼内各实验室(南楼开放实验室以课题组为单位)。

    楼层优秀安全管理员:生物医药科研楼内连续一年及以上从事各楼层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专(兼)职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 安全管理示范实验室评选条件

    1.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各项政策方针和文件精神,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实验室的安全制度、实验守则、工作规范、岗位职责等各项制度健全,特色鲜明,执行严格。

    2. 特种设备专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明确,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及原始档案完善。

    3. 实验室人员组成结构合理,岗位职责明确,稳定程度高,协同能力强,能高质量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4. 实验室布局科学合理,仪器设备承重、用水、用电符合要求,摆放整齐,预留了规范的消防疏散通道。

    5. 实验室安全环境良好。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整改,安全设施和应急措施完备,安全警示标识清晰明确,妥善环保处置各类废弃物。

    6. 评选年度内无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

    (二) 优秀安全管理员评选条件

    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条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负责,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饱满。

    2. 热爱实验室工作,努力钻研业务,团结协作。评选年度内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无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

    3.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演习等各类安全活动,高质量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4. 积极配合部署所分管楼层实验室信息化工作,分管楼层实验室基础信息齐备,全面启用安全检查系统、化学品管理系统,实现实验室日常运行的智能化管理。

    三、评选时间

    评选时间:202311月,具体申报材料另行通知。


    科研实验中心

    202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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