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大型科研仪器资源的高效利用,激励促进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减少大型科研仪器在开放共享过程中发生损毁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现组织开展大型科研仪器“共享保”购置需求调查工作,科研实验中心将在此次调查基础上,确定投保清单,保险费由科研实验中心统筹安排。
一、“共享保”说明
“共享保”是在浙江省科技厅指导下推出的全国首款科研仪器设备保险产品,为科研仪器参与开放共享后可能带来的仪器故障提供风险保障,减轻仪器维修负担。“共享保”保险期为1年,2025年保期预计从6月份开始。保期内因意外事故或操作失误造成的科研仪器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不含易损耗材及常规保养配件),保险公司予以赔偿。“共享保”赔付标准如下:1.由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第三方维修机构(如浙江创享研究院)处理维修的保险事故,每次事故免赔人民币5000元或损失金额的40%,两者以高者为准。2.除此之外的维修机构处理维修的保险事故,每次事故免赔人民币8000元或损失金额的60%,两者以高者为准。扣除免赔额后,超出部分维修费由保险公司承担,累计赔偿限额8万元/台/年。
二、购置需求调查范围
2025年度大型科研仪器“共享保”的购置需求调查范围为:
1. 已全面实行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有偿使用收费结算的二级单位;
2. 已加入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以及温州医科大学大型仪器共享网络管理平台,列入学校固定资产,单台(套)设备账面原值在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
3. 仪器在系统内基本信息准确、完整,仪器状态正常,正常开放运行且在保修期以外。
注:购置“共享保”的仪器设备,投保期内不可再申报维修补贴。
三、相关要求
相关材料将点对点发送到符合申报要求的二级单位大仪共享联络人,请各单位联络人根据质保期和是否投保进行填报,并于2025年4月18日前将电子版材料通过钉钉发给科研实验中心联系人,《大型科研仪器“共享保”购置需求调查表》纸质版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提交至生物医药科研楼南6楼A620室,联系人:冯婉倩 电话:0577-88803918。
科研实验中心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