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科研实验中心大型仪器技术平台对学校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的支撑效应,鼓励我校科研工作者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为学校人才培养发展提供推助力,科研实验中心拟对发表高质量论文致谢科研实验中心的课题组进行测试券激励。
(一)申报要求:
在科研实验中心大型仪器技术平台有使用过大型仪器且在已发表论文成果致谢处标注“温州医科大学科研实验中心(英文Scientific Research Center of Wenzhou Medical University)”等字样,并根据参与度可以在致谢栏列出本平台相关人员,致谢格式内容不限。
可参照范文:
我们感谢温州医科大学科研实验中心为这项工作提供的仪器技术支持。
We thank Scientific Research Center of Wenzhou Medical University for consultation and instrument availability that supported this work。
(二) 申请方式
2023年后正式发表的论文可报送科研实验中心申请测试券,已申报的论文不重复申报。相关课题组在2024年4月22日前将《致谢论文申报表》、相关仪器使用记录、论文收录证明及论文全文发送邮件至kysyzx@wmu.edu.cn。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577-88192610
(三) 激励标准:
期 刊 类 别 | 测试券/篇 | |
A类 | 高质量期刊T1类 | 10000 |
B类 | 高质量期刊T2类 | 8000 |
C类 | 高质量期刊T3类 | 5000 |
D类 | 1区TOP期刊 | 3000 |
其他1区期刊 | 1500 | |
E类 | 2区TOP期刊 | 1000 |
其他2区期刊 | 500 | |
F类 | 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重点)期刊 | 500 |
G类 | 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梯队)期刊; | 500 |
H类 | 国内一级学术期刊 | 500 |
高质量共识期刊目录以《温州医科大学高质量共识期刊目录(科技类)》温医科〔2022〕15号文件为准。
(四)测试券使用要求
1、测试券仅限校大型仪器共享平台使用,院级平台暂不能使用。
2、报销时仪器测试费满500元抵扣100元测试券(实验耗材费用除外)。
3、测试券以论文作者在大仪系统内所属课题组为发放单位,仅限本课题组使用,不得赠送或转卖。
4、测试券有效期为发放之日起2年。
(五)其他
1、科研实验中心经统计、核准报送的论文后,将在科研实验中心网站上公示一周。
2、公示结束后,测试券将在大仪系统内以电子券形式发放至各课题组。
科研实验中心
2024年3月31日
附件: